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5085.7-2019)

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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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 个标准组成: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进一步明确了鉴别程序;

——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混合和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07)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19 年9 月6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详细如下: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5085.7—2019)6372022873882434998557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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