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日期: 2020-03-18
浏览次数: 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流域监测、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污水流量计量方法、水质监测的质量保证、资料整编等内容。

本规范还规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急监测的基本方法。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起草。

本规范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于2003 年01 月01 日起实施。



本规范详细如下: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6372022346625309191891188.pdf


电话:4000-011-033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新兴产业孵化区A/D栋
©2012 - 2021 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云计算服务
  • 人工客服咨询
  • QQ在线咨询
  • 二维码
  • 服务申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