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泸水市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泸水市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泸水市殡仪馆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的:泸水市六库镇小沙坝马蝗箐村兑房河田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用地总面积为8075.74m2,总建筑面积2660m2,设计服务能力1000具/年,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办公及职工住房、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室、亲属休息室和餐厅等;购置殡殓车间设备(设施):火化机2台、殡仪车4辆、遗体冷冻柜20台等;配套建设焚烧炉、烟气净化设施和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内容 | 环保对策措施 |
水环境影响 |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遗体清洗废水。职工食堂废水经餐厨废水收集池(隔油+沉淀)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餐厨废水收集池内分为隔油池和沉淀池两部分,遗体清洗废水经消毒池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化粪池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植被绿化,项目绿化面积较大,可将处理达标污水全部回用。项目设有雨水池1个,位于厂区南侧,容积为5m3,厂区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排入雨水池沉淀后排出场外,实现雨污分流。 |
大气环境影响 | 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及和焚烧炉产生的废气、食堂烟气、垃圾桶收集的垃圾变质产生的臭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火化机和焚烧炉废气共用1套烟气净化除尘设备(急冷+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烟气采用抽油烟机将油烟抽出厨房;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垃圾房避开人员集中区域,产生的臭气对项目职工及来往人员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设备,且避开人员集中区域,产生的臭气对项目职工及来往人员影响较小。 |
声环境影响 | 项目噪声主要为火化机、烟气净化除尘设备、污水处理站及鞭炮燃放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减震后能起到较好的降噪效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
固废处置 | 项目生活垃圾、一般固废(花圈、花篮、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和除尘灰(固化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烟气净化除尘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
三、公众参与情况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书面意见、电话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9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文松
联系电话:13980696400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小沙坝马蝗箐村兑房河田
附件:《泸水市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签到表》
6378803824801652796858557.pdf
637880382485965175974428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