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工贸园区官宁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保山工贸园区官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山工贸园区官宁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保山智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保山市工贸园区启动区杨官路以南、昌宁路以西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为961.14m2,其中:罩棚建筑面积331.5m2,站房建筑面积391.5m2,汽车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38.14m2。建设内容包括1栋2层站房,1座1层的钢结构加油站罩棚,其他有汽车充电位和汽车服务用房以及油罐区、隔油池、停车位等构筑物。油罐区设置4个埋地式油罐,分别为92#汽油罐1个体积为50m3,95#汽油罐1个体积为30m3,98#汽油罐1个体积为30m3,0#柴油罐1个体积为50m3,总罐容积160m3。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油站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冲厕废水、地面冲洗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及冲厕废水排入3m³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水排入30m³的隔油沉渣池处理,前期处理过的废水经汇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工贸园区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厂区种植绿化树木和草坪。
(3)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油站落实了卸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4套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经排放口排放。油气回收效率达95%。
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实现了厂界噪声达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3类、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废吸油毯经移动式生活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隆阳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含油废木屑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废渣、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汇入生活垃圾处理,委托隆阳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水分离池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的危废收集桶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加油机油污、油罐污泥交由有资质的清洗单位清洗后带走。
三、公众参与情况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书面意见、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康志
联系电话:15187581375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南侧
附件:《保山工贸园区官宁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文本)+验收意见
6374353790529378104150920.pdf
637435379097841265492569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