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2500kVA硅冶炼炉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公示

日期: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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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2500kVA硅冶炼炉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新城乡贺帕村(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内容

环保对策措施

声环境影响

噪声来源于脱硫设备中的浆液提升泵、循环泵和氧化风机及引风机,设备安装根据环评要求对设备加装减震、消音、隔音装置,对噪声偏高的风机等设备进行了隔音、减震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噪声污染。

水环境影响

项目为新建一套石膏脱硫系统本身属于环保设施,整个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脱硫系统沉淀池用于脱硫液循环系统中循环回用;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本身是针对工业硅电冶炉生产废气在原有已验收的旋风+布袋除尘的基础上新增一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工艺进一步减小废气中的烟尘及二氧化硫排放量。根据20201029日至20201030日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14.0mg/m³、SO2排放最大浓度为:37mg/m³、NOx排放最大浓度为:59mg/m³,石灰仓顶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10.2 mg/m³,颗粒物排放速率为:1.64kg/hSO2排放速率为3.755kg/hNOx排放速率为:7.555kg/h,根据排放速率计算二氧化硫脱硫效率为93.79%201910月在线数据与202011月份的在线数据浓度削减率为93.4%,监测烟气进除尘器标杆风量为132564.5m³/h,烟气经脱硫塔脱硫后出口标杆风量为131339m³/h,脱硫净化处理设施集气率为99%

项目在运行后工业硅电冶炉生产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中的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

根据本次监测石灰仓仓顶除尘器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0.2mg/m³,废气量为1252.5m³/h,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中的标准限值。

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脱硫石膏,该石膏含水80%经脱水至含水30%后暂存于石膏堆放间,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百分之百处理不外排。

三、公众参与情况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书面意见、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正江

联系电话:13459215457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新城乡贺帕村

    附件:《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2500kVA硅冶炼炉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本)、《验收意见及验收组签字表》

关于《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2500kVA硅冶炼炉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公示6374174351274426696105589.pdf

关于《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2500kVA硅冶炼炉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公示6374174351571430821061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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